电话:<15177973337微信同号>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北海

2019年12月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钦州招聘网 时间:2019-12-16 作者:钦州招聘网 浏览量: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岗位职责及要求
  
  1.检察辅助人员(3人)
  
  主要职责:从事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担任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2.行政辅助人员(2人)
  
  主要职责:从事通知收发、会务、资料整理、调研、材料写作、党务工作等行政事务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写作等司法辅助工作能力。中共党员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运用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5.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文艺、体育等特长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招聘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
  
  三、工资待遇
  
  1.检察辅助人员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400元/月(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绩效奖、院龄工资、加班工资另计。
  
  2.行政辅助人员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200元/月(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绩效奖、院龄工资、加班工资另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2月20日(现场报名限工作日内)
  
  上午08:30-11:00
  
  下午15:30-17:00
  
  2.报名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北侧•广东路以东(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09室)
  
  3.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本院政治部。
  
  4.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交材料:
  
  现场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司法考试C证及以上证件);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本院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测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19年12月下旬)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要参加笔试。
  
  检察辅助人员笔试内容: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制作及编辑、统一应用系统培训版录入及操作等。
  
  行政辅助人员笔试内容:法治新闻、检察公文撰写及编辑,网络办公技能等。
  
  以上笔试考生可自带手提电脑。
  
  2.面试(2019年12月下旬)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面试成绩不低于78分的考生,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四)政审、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银海区检察院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银海区检察院根据报名条件、考试总成绩,综合评选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无法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用。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二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银海区检察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不含试用期)。固定合同期限届满,经考核、考试合格,可续签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登陆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用在职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
  
  4.银海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79-680939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30-17:00。联系人:杨健军。
  
  5.银海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beihaiyh.jcy.gov.cn
  
  6.点击本文文后链接下载本文附件。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13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源创网络公司 桂ICP备14004125号-1

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金湖大厦20楼,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EMAIL:qzzpw@qzzpw.net

桂公网安备 45070202000717号 安全联盟认证

用微信扫一扫